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2026年度上海及江苏省内机场航空运输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ZYT-20240926-005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上海机场(包括浦东机场、虹桥机场)及省内无锡机场、南通机场共三家机场国内航班腹舱运力,其中,上海、无锡机场包含特快邮件和快包邮件发运;南通机场仅快包邮件发运。
2.合同有效期两年。
3.本项目设3个分包。分包1为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机场,分包2为无锡硕放机场,分包3为南通兴东机场。每个分包快包航线包括关键航线和非关键航线,关键航线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若中标人在某条非关键航线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取消该航线的货物发运。
分包1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机场最高限价:
上海机场(特快邮件)
上海机场(快包邮件)
目的港
限价
权重
序号
目的港
限价
权重
备注
北京
2.60
0.72%
1
成都
1.48
6.97%
石家庄
4.00
0.37%
2
广州
1.02
17.34%
长春
6.10
0.37%
3
贵阳
2.00
7.65%
兰州
6.30
0.37%
4
哈尔滨
1.64
4.42%
乌鲁木齐
9.54
0.65%
5
海口
2.26
1.75%
成都
6.23
0.78%
6
呼和浩特
1.52
1.57%
大连
3.78
0.37%
7
昆明
1.80
6.64%
哈尔滨
5.31
0.37%
8
兰州
1.75
0.42%
广州
2.70
1.20%
9
南宁
1.61
4.71%
太原
3.80
0.53%
10
厦门
0.96
0.42%
贵阳
5.13
0.37%
11
深圳
1.12
4.72%
沈阳
5.30
0.37%
12
沈阳
1.29
2.92%
深圳
4.05
0.51%
13
石家庄
1.06
0.55%
南宁
3.20
0.37%
14
太原
1.19
0.81%
武汉
2.81
0.48%
15
西安
1.03
5.05%
呼和浩特
5.27
0.37%
16
银川
2.01
0.42%
青岛
2.61
0.37%
17
长春
1.32
4.06%
西宁
6.84
0.16%
18
长沙
0.98
3.03%
西安
4.85
0.46%
19
重庆
1.51
5.24%
长沙
2.79
0.48%
20
北京
1.05
3.80%
福州
3.15
0.37%
21
天津
1.10
3.19%
重庆
3.33
0.42%
22
乌鲁木齐
3.89
0.42%
昆明
7.06
0.37%
23
福州
0.74
非关键航线
银川
5.50
0.37%
24
济南
0.67
非关键航线
厦门
2.88
0.37%
25
南昌
0.85
非关键航线
天津
3.42
0.41%
26
青岛
0.59
非关键航线
济南
3.06
0.37%
27
武汉
0.86
非关键航线
南昌
3.15
0.23%
28
郑州
0.86
非关键航线
郑州
3.23
0.43%
桂林
2.90
0.16%
海口
3.20
0.37%
拉萨
8.82
0.09%
三亚
8.93
0.16%
烟台
2.79
0.16%
分包2锡硕放机场最高限价:
无锡机场(特快邮件)
无锡机场(快包邮件)
序号
目的港
限价
权重
序号
目的港
限价
权重
备注
1
沈阳
3.5
1.08%
1
北京
0.83
7.36%
2
深圳
4.2
2.23%
2
成都
1.40
4.73%
3
太原
2.5
1.17%
3
广州
0.94
9.99%
4
乌鲁木齐
7
1.07%
4
贵阳
1.83
9.39%
5
厦门
2.4
1.07%
5
哈尔滨
1.70
0.79%
6
西安
3.9
2.07%
6
海口
2.64
4.07%
7
北京
3.8
3.55%
7
昆明
2.02
4.07%
8
烟台
3.4
0.39%
8
南宁
1.60
3.42%
9
青岛
2.2
1.07%
9
深圳
1.16
9.34%
10
长春
3.8
1.07%
10
沈阳
1.17
3.52%
11
长沙
3.2
1.53%
11
西安
0.86
0.79%
12
成都
4.7
2.22%
12
重庆
1.41
4.07%
13
重庆
4.2
2.04%
13
太原
1.04
3.43%
14
大连
3.2
1.07%
14
长春
1.45
0.79%
15
福州
3.2
1.07%
15
福州
0.69
非关键航线
16
广州
3.3
3.63%
16
厦门
0.76
非关键航线
17
桂林
5.1
0.39%
17
长沙
0.83
非关键航线
18
贵阳
5.1
1.07%
19
海口
3.8
1.07%
20
哈尔滨
4.4
1.88%
21
昆明
4.8
1.18%
22
南宁
2.5
1.07%
23
呼和浩特
5.27
0.39%
24
西宁
6.97
0.39%
25
三亚
8.925
0.39%
分包3南通兴东机场最高限价:
南通机场(快包邮件)
目的港
限价
权重
备注
北京
0.98
11.23%
成都
1.50
9.23%
福州
1.03
3.94%
广州
0.98
4.23%
贵阳
1.60
9.23%
哈尔滨
1.75
6.81%
呼和浩特
1.38
3.08%
昆明
1.70
7.23%
南宁
2.06
3.20%
深圳
1.07
3.24%
沈阳
1.10
1.23%
太原
1.17
3.57%
天津
0.95
1.23%
乌鲁木齐
3.37
1.23%
西安
1.00
8.65%
长春
1.85
4.23%
长沙
1.00
5.77%
重庆
1.68
4.32%
海口
1.60
7.11%
厦门
1.26
1.23%
石家庄
0.90
非关键航线
4.中标人数量:分包1、分包2、分包3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计算供应商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供应商排名建议,每分包确定主备供应商各一名,第一名为签约供应商,第二名为备选供应商。若中标人在某条非关键航线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取消该航线的货物发运。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三)投标人必须有航空公司的授权或具有如下航空运输相关资质之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具有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的国内航空公司,或其负责航空货运销售的相关公司(应提供与航空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及航空公司的资质);
2.具有航空公司对本项目所报航线的邮件运输代理授权书。
3.具有航空公司对本项目所报航线的邮件运输代理授权书、民航机场(空港)相关资质的机场地面服务公司。
(四)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五)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0月 1日09时00分至2024年 10月12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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