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2025年商户语音播报设备
2、 招标编号:0675-240JOC005453
3、 项目概述:采购商户语音播报设备标准4G版20万台。合同期一年,按实结算。
4、 招标内容:商户语音播报设备标准4G版20万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价限价63元/台。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通过评标时由采购人组织的设备测试。
4、投标人如非原厂,须出具原厂授权书。同一品牌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5、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13:00至2024年10月12日17:00(北京时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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