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保障河北省邮政省中心机房的安全运行,消除用电安全隐患,购买供配电系统的维保服务。
2.2 招标范围:维保范围为低压供配电系统、发电机、机房内照明系统,其主要包含动力室低压配电柜26面(包含市局两个接入柜),机房内列头柜14面,配电箱18个(包含2个消防排烟就18个),发电机组1台(包含不限于箱体柜体内部所有设备),照明系统1套。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类)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资格证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3信誉要求:(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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