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信息技术和数据外部开发资源池项目。
1.2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1.3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
1.4招标内容:信息技术和数据外部开发资源池。
1.5招标编号:ZB203224R73371。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同一家总公司只能委派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分公司投标,应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3须具备CMMI3级及以上或具备ISO 9001认证(内容需含“计算机软件开发”)(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扫描件)。
2.4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软件开发类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及以上金融机构(包含国有商业银行科技类子公司)科技研发项目(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能明确显示合同签订时间、标的内容和双方签章页。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须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加盖公章)。
2.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截图)
2.6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8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2.9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10投标人在报名截止之日止未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并且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不超过3次。
2.11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12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或被其他同业禁入、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不予准入。
2.1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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