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合肥合裕路支行监控工程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ZJZB-2024-19740
1.3 建设地点及规模:工程建设地点为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1545号交通银行合裕路支行;预算金额为208841.25元(不含增值税),233811.96元(含增值税)。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裕路支行监控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且不限于监控系统设备费、材料、辅材、安装调试、验收费、旧设备拆除、报建论证费、旧设备安装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报价清单。
1.5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签发的验收证明的日期为止)。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单位。
1.8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不含税总价208841.25元,含税总价233811.96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4)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被交通银行列入其禁用或退库供应商名单。
2.3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2024年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进行社保缴纳的证明)。注: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其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提供。如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则按各省建造师管理规定提供有效的证书资料。)
2.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2021年9月1日至今均无被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项目所在地及其所属县市省级及以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限制有效期内的),2021年9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2.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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