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抚州分行2024年后勤物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A14H900S24095000/01)
二、项目简介
采购内容:对全市办公大楼、附属用房及网点后勤物业服务外包进行采购,预计需要各类岗位共计172个(含33个人工网点、1个自助银行的保洁服务);同时还另需提供22个网点的午餐配送服务以及其它临时性增加的服务项目。
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为3年,首期协议有效期为1年,协议到期后,根据供应商监督考核评价情况、市场行情变化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后续年度协议。
中标人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623.352万元/年(具体分项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 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此预算未包含门卫有消防部门颁发的中级消防设施操作证资质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的1600元费用,根据提供具备资质的人员数量据实支付)。此外,临时性增加的餐饮、司乘服务项目不超过80元/每时,临时性增加的保洁、会议服务项目不超过40元/每时(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于分公司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时须提供总公司(或事业单位上级独立机构等)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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