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分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分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食堂的委托经营管理,服务方根据采购方规定标准制定菜单,确保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工作。 2、满足法定工作日及行内特殊需求的法定节假日就餐需求。 3、满足日常公务接待用餐需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沧州市分行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01至2024-10-1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现金),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原件(除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合格者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招标公司备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4 15: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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