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养护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养护设备招标人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日常养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合同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9个合同包,具体如下:
合同包
设备
名称
主要参考技术性能指标
数量(台)
单台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合同包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01
车载风机
柴油发电机提供动力:最大扭矩转速≥1300rpm;风机:风量≥12000m³/h,风压>8300Pa
2
5.5
11
02
板式轻型卡车(小解放)
驱动形式:4*2;燃油种类:柴油;发动机功率:≥72kw;货箱尺寸:长×宽×高:≥3200mm×1790mm×380mm;排放标准:符合现行车辆排放标准,并满足办理车辆牌照需要。设备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最大行驶速度:≥120km/h;双排座乘员数:≥5人;转向助力:有;整车颜色:工程黄;整备质量:≥2500kg;额定载质量:>1600kg;其他配置:ABS、主副驾驶安全气囊、空调、暖风、车辆上方红黄警灯等;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整车黄色或白色涂装,印有吉高股份logo;车辆尾部有安全爆闪灯。
2
17.50
35.00
03
皮卡车
燃油形式:汽油;驱动形式:4×4,变速箱:自动,排放标准:符合现行车辆排放标准,并满足办理车辆牌照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整车黄色涂装,印有吉高股份logo,车辆尾部有安全爆闪灯。
4
16.00
64.00
04
九座工程车
燃油种类:柴油;发动机功率:≥95kw;排量:≥2.2L;整车外形尺寸:长≤6000mm,宽≥2020mm,高≤2860mm;货箱内部尺寸:≥1800mm×1800mm×580mm;排放标准:符合现行车辆排放标准,并满足办理车辆牌照需要。设备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最大行驶速度:≥100km/h;座位人数:≥9座;额定载质量:>1100kg;其他配置:ABS、主副驾驶安全气囊、空调、暖风、车辆上方红黄警灯等;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整车黄色涂装,印有吉高股份logo;车辆尾部有安全爆闪灯。(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提供车辆视频)
2
25.00
50.00
05
7座面包车
燃油形式:汽油;排量:≥1.5L;乘员数(人):≥7;排放标准:符合现行车辆排放标准,并满足办理车辆牌照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整车黄色涂装,印有吉高股份logo
2
7.50
15.00
06
路面综合修补车
设备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额定载质量≥1.3t;可实现冷(旧)料的无损伤再生拌和;一次最大拌和能力≥500Kg,生产率≥3t/h,非燃气加热。黄色涂装。配备平板夯。车辆尾部有箭头安全爆闪灯。(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提供车辆视频)
1
45.00
45.00
07
绿篱修剪机(长臂)
可以修剪高速公路中分带、路侧的灌木、草坪及乔木。修剪机采用液压系统,采用三节折叠臂,全自动折臂设计,可以360度旋转,180度折叠,能适应不同角度的修剪作业。可双向作业。乔木修剪高度≥4.5m,边坡作业修剪范围覆盖立柱以外2.5m,可修剪紫穗槐,可遥控操作。排放标准:符合现行车辆排放标准。车辆尾部有安全爆闪灯。(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提供车辆视频)
1
35.00
35.00
08
防撞缓冲车
设备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最高车速(km/h):≥100,防撞缓冲等级:≥100K,具有LED箭头警示灯、LED施工作业提示屏;排放标准:符合现行车辆排放标准,并满足办理车辆牌照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整车黄色涂装,印有吉高股份logo;加装激光防撞警示装置。(投标文件电子版中提供车辆视频)
2
30.00
60.00
09
大型清障车
设备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空载整备质量(Kg)≥25000;满载最大总质量(含2人)≥41000;最高车速(km/h)≥80;发动机功率(kW/r/min)≥290/1850;最大托牵质量(kg)≥42000;托举系统最大托举质量(kg)(上装/整车)≥20000/13500,托举系统全伸出最大托举质量(kg)(上装/整车)≥9000/8500,托举系统托臂伸缩行程(mm)≥1800;起重系统最大起吊质量(kg)≥20000,起重系统全收回最大举升角时吊举能力(kg)≥20000,起重系统全伸出最大举升角时吊举能力(kg)≥11000,起重系统吊臂基本长度(mm)≥4800,起重系统最大起吊高度(mm)≥6000;
绞盘(个)=2,绞盘每只额定牵引力(kN)≥100,绞盘钢丝绳直径(mm)≥φ18;支腿形式:后支腿
2
72
144
2.2交货期: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供货完毕。
2.3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参与多个合同包投标,只能在1个合同包中标。本项目按01~09合同包顺序依次评标,投标人在前一合同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续合同包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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