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川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43,836.9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龙川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743,836.9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保安服务龙川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2,743,836.96-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川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川县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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