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中岛北部公用工程能源中心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增加材料及安装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西中岛北部公用工程能源中心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增加材料及安装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西中岛北部公用工程能源中心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增加材料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XZL-A
项目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市辖区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中岛石化园区
交货期:2024-11-30
项目范围: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西中岛北部公用工程能源中心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增加材料及安装,详见招标清单
本次招标标段为: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西中岛北部公用工程能源中心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增加材料及安装项目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西中岛北部公用工程能源中心污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EPCO)增加材料及安装项目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在标书中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不得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投标文件内需提供招标单位签字的踏勘证明。
6、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企业资质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09日13时30分至2024年10月16日13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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