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关于信贷客户押品评估服务项目
2.2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2.3项目编号:TC249WGHA(龙集采编号:LN240108/01)
2.4招标范围:全省信贷客户押品评估服务,首年预算金额1915万元,两年预算金额为3830万元。
2.5标包划分及中标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最终确定综合排名前两名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综合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综合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
2.6履约期限:两年
2.7履约(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等级为壹级);须具有土地评估备案证明:在评估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备案,提供已备案证明材料,如为辽宁省外投标人,须同时承诺具有全国范围的执业能力;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3投标人须具备从事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的能力,提供成功运作以融资担保为目的的知识产权评估案例。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须承诺具有规范和完善的评估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健全的内部基础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监管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7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评估行业管理部门的违纪整改和处罚,无媒体披露的重大违规失信事件。
3.8投标人为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投标人为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相关服务;
(3)投标人在与我行相关业务合作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0月9日9时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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