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某试验器进气加温系统维修等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某试验器进气加温系统维修等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1406A040
2.2招标项目名称:某试验器进气加温系统维修等项目。
2.3 招标范围:按照实际需求对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与保养
维修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冷气系统管路维修 | 套 | 1 | 对冷气系统管路、阀门进行维修,按图加工、现场安装 |
2 | 排气管路支撑系统维修 | 套 | 1 | 对排气管路支撑系统进行维修,需二次设计、设备研制和安装,并完成调试 |
3 | 试验件、设备、齿轮箱滑油系统维修 | 套 | 1 | 对滑油系统进行维修,按照技术要求研制控制系统,现场施工,并完成调试。 |
4 | I级喷水段维修 | 套 | 1 | 对喷水段进行维修,按图加工、现场安装 |
5 | 进气加温系统维修 | 套 | 1 | 对加温器进行维修,按图加工、现场安装,对燃油控制系统进行维修,按照技术要求研制控制系统 |
2.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投标人需根据需方通知安排人员进场(设备部分合同生效后4个月完成制造,招标人通知进场后2个月完成安装)。
2.5 服务地点:沈阳发动机研究所基地(沈阳市棋盘山开发区高坎镇旧站)及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1号)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及其分包人需具备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及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
3.4投标方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3.5.1投标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并盖章;
3.5.2投标方提供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并盖章;
3.5.3投标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并盖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3.9投标人如被纳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装备发展部或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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