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于家泊前村项目三期工程设备租赁-电动吊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南区于家泊前村项目三期工程设备租赁-电动吊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惠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惠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1项目名称:丰南区于家泊前村项目三期工程设备租赁-电动吊篮; 2.1.2建设地点:唐山市丰南区。 2.1.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丰南区于家泊前村项目三期工程设备租赁-电动吊篮。 2.1.4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丰南区于家泊前村项目三期工程设备租赁-电动吊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查询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09至2024-10-14,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唐山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30 09:00 ,地点为 唐山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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