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人民医院采购精神科及胃肠镜室医疗设备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10-11

 乌鲁木齐县人民医院采购精神科及胃肠镜室医疗设备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人民医院采购精神科及胃肠镜室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元):14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800000,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腹腔镜清洗工作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腹腔镜清洗工作台1台/套,具体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具体采购内容及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睡眠呼吸监测分析系统--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睡眠呼吸监测分析系统--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1台/套,具体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具体采购内容及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三
标项名称:心理测评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理测评系统1台/套,具体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具体采购内容及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①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即供应商所投的产品或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的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00(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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