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及预算:采购内容为全省11个市分行清分外包服务,每年清分外包费用约435.85万元,三年合计约1307.55万元。
本项目拟按地市分为11个标包,二次招标分包如下:
1.2项目背景介绍:根据2024年采购授权文件,清分外包需由省分行集中采购。为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进一步提高全额清分质量,落实人民银行全额清分制度,各市分行现金清分外包合同到期后,需继续使用第三方现金清分外包服务。
1.3其他情况介绍:
1.3.1服务时间:本次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拟于2024年8月启动,项目整体工期控制在3年。
1.3.2交付内容:人民币纸币及硬币清分结果满足人民银行交存质量要求,满足对对外支付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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