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汽车租赁入围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TGJT-2024-B-115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汽车租赁入围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汽车租赁入围服务,汽车租赁数量:分批 租赁。本项目入围3家服务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汽车租赁入围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汽车租赁入围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 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政府机关、国有企业车辆租赁服务业绩(提 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合同中的签订日期为准,日期 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4、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
告发布日期之后;
7、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 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打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 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中任意 一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7.1招标范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发展集团有限汽车租赁入围服务,汽车租赁数
量:分批租赁,第一批3辆。本项目入围3家服务单位。
7.2服务期限:2024年12月01日-2027年11月30日
7.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4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6日16时00分(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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