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泰安市分公司行政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14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行政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70万元。

本项目设全费用单价为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23.5元/小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行政车辆驾驶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与其选派的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需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6、已纳入邮政合作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不能报名;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发包方同样有权解除合同;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0、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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