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智能化设备竞争性商公告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34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张家港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所需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8日15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HX-2024-NC043
项目名称: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40000.00元
最高限价:1340000.00元
采购需求概况:张家港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所需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智能化设备)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并提供至少1年的全免费上门质保服务,自物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双方在验收报告签订日期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线上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电子登记表格,并扫描下列材料一并发至电子邮箱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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