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中心国际货运报关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编号:CECOM-2024-BD02-1070
三、招标内容:
国际货运报关服务,合同有效期2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1107.6万元/年,其中黄石报关最高限价单价为0.55元/公斤,武汉天河报关最高限价单价为0.65元/公斤。
注:
1.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和单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惩戒措施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站截图,提供未列入黑名单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五)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代理国际快递,地域范围包括武汉和黄石);
(六)投标人近3年具有武汉天河和黄石的电商货物报关经验,并提供《跨境电商出口货物放行通知书》;
(七)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
(九)投标人须满足技术(服务)规范书全部条款要求;
(十)投标人须按照本项目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十二)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应答)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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