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园林绿化中心柘城县城区绿化市场化养护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柘财采招
2、项目名称:柘城县园林绿化中心柘城县城区绿化市场化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招标
4、预算金额:7,750,225.77元
最高限价:7750225.7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4114242442D00873001001
柘城县园林绿化中心柘城县城区绿化市场化养护项目第一标段
7750225.77
7750225.7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招标范围:柘城县城区公园绿地,包括炎帝公园、丹阳社区公园、南丁格尔公园、好人公园等公园绿化620210平方米,柘城县城区道路绿化,包括学苑路(包括两侧绿道)、未来大道(包括两侧绿道)、迎宾大道、富强路等道路绿化838521平方米,柘城县建成区道路行道树21736棵。
工作内容:养护范围内绿化植物管理养护;绿化配套附属设施(含给排水设施、广场园路、标识标志牌、栏杆、坐凳、树穴篦子、园灯、健身器材等)的保护维修;绿化卫生保洁(含涉水区域范围内漂浮物清理、水草打捞)、垃圾清运;小型园林构筑物维护维修;各类城市创建迎检检查工作中等相关的绿化养护管理等;绿化养护工作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值管理条件下缺失绿化苗木的采购补栽;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保证绿化苗木正常生长和城市环境所需的各类肥料、农资**、涂白剂、抑制剂等购置施用;为提高城市绿化景观所必须进行的苗木新品种引种培育、实验、技术培训、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养护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
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绿化、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园艺。
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做在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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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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