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一期(电站工程)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寺桥水库灌区灌溉范围共涉及柯城区石梁镇、九华乡、万田乡、姜家山乡、沟溪乡、航埠镇、华墅乡等7个乡镇,设计灌溉面积8.04万亩。总用地面积2024亩,其中永久占地30亩。一期电站工程位于石梁镇中部,主要涉及杨家源村;符合正在编制的《衢州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用地总面积20.94亩,其中工程永久占地7.21亩,新增建设用地7.21亩。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Ш等。引水流量4.1m3/s,电站厂房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他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一期电站工程位于杨家源水库北侧山坳,同一期灌溉引水工程压力管道末端相接,由压力管道和发电厂房等组成;压力管道采用一分二、二分四的布置型式在厂房前采用“卜”型钢岔管分为岔管1和岔管2,岔管1末端通过“Y”型钢岔管分为发电管1和发电管2,岔管2末端通过“Y”型钢岔管分为发电管3和放水管4,发电机组采用3台卧轴混流式机组,加权平均水头为112m,总装机2400kW,多年均发电量约332万kwh。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相应概算投资约3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投资约2449万。计划工期304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鼓励投标单位与柯城区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2)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安全员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其余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4)联合体各方需满足3.1条要求。
3.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7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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