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2024年殷都区西郊乡王裕口道路及文体广场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LC-2024-0058
2.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西郊乡王裕口道路及文体广场硬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总金额:338036.54元。
最高限价:338036.5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 安阳市殷都区西郊乡王裕口道路及文体广场硬化工程 338036.54 338036.5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安阳市殷都区西郊乡王裕口道路及文体广场硬化;
5.2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村级自筹;
5.3质量标准:合格;
5.4工期:30日历天;
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5.6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响应人需提供相关企业信誉、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2024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 函》详见磋商文件)
3.7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开启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 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售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时30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等政府采购政策。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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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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