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大阪至东京卡车转运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FJSXZB2024253
3、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采购大阪至东京卡车转运服务供应商,采购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招标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服务时间 | 采购总预算 (含税,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
1 | 承运商提供大阪至东京卡车转运服务。在“福州-大阪”邮航航班落地大阪机场后,承运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航班上带运的东京路向邮件和货物,并利用卡车方式转运至东京,与指定接收方进行交接,即包括卡车转运服务和接收、转交过程涉及的地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65日元/公斤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365万元 | 3.6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65日元/公斤(含税),结算支付币种为人民币,折算汇率按照账单发生月的第一日中国银行公布汇率折算价计算。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限高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 投标人提供至少1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日本卡班服务转运合同业绩,包括RFS(卡车航班服务)或GSSA(销售、服务总代理)等。(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
(7) 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与声明》原件。
(8)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部分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及第四章。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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