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新疆分行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新疆分行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招标内容:为保障我行集中采购合规性和执行率,拟通过公开招标选聘采购代理机构入库,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接受招标人委托,负责工程类、货物类及服务类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
1.5服务周期: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1.6拟选取供应商数量:3家。后期通过交通银行智采平台随机抽取具体采购项目的代理服务商。
1.7框架说明:本次框架招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做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标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标人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标人违约,投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违约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
2.4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2.7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8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2.12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
2.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并提供以下供应商的相关打印页面: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c)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cgp.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招标人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3.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9日止,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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