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人民医院院内超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C24179
2、项目名称:荔波县人民医院院内超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3、场地租赁费用:人民币5700.00元/月
4、项目概况:经营服务项目地位于荔波县人民医院内原超市场地,建筑面积
约180平方米,经营副食品、日用百货等,并根据顾客需求为医院职工、患者、患者家属提供日常用品货物销售、送货等服务。
5、经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或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以上资料任意提供一个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或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承诺书(供应商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一)或提供守法经营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按比选人要求自行办理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费用自理(格式自拟)。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比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
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先电话联系)
3、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4、购买比选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提供的资料有: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需要加盖鲜红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需准备以上文件壹份,购买文件时提交代理机构。
四、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
比选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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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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