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表土剥离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龙江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
交通【2023】766号)、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
厅以《东北管理局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
算的批复》(民航东北局函【2023】1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
展基金、黑龙江省政府补助资金及佳木斯市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佳木斯机场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表土剥离工程施工进行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表土剥离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京抚公路南、机场范围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进行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部分)的表土剥离
,占地面积约65公顷,土方量约18万立方米,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和指定地点进
行表土运输和存储。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
31日,总工期:197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
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佳木斯机场改扩建工程—表土剥离工程施工总承包。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
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参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
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各岗位至少配备1人),否则其
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针对本项目出具“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
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9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4日9
时00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8日9时00
分。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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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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