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郑州分行聘用律师事务所代理魏*等零售不良诉讼清收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为维护分行的债权安全,提高风险资产处置主动性和有效性,分行开展聘用律师事务所代理清收项目,借助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团队力量,对逾期贷款项目所涉借款人及保证人发起诉讼流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起诉立案、办理诉讼保全、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申请执行等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等。
代理费用以清收回款金额为基数按费率结算。
1.2供应商资质要求
1.2.1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1.2.2律师事务所须成立一年以上。
1.2.3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数量在5人以上(含5人)。
1.2.42020年至今与金融机构合作的与本项目相似的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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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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