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废液焚烧炉性能测试服务招标
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废液焚烧炉性能测试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范围: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废液焚烧炉性能测试服务。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现有2台×22t/h的废液焚烧炉,用于处理POSM装置、EOEG装置产生的废液和废气,POSM装置副产的燃料油和燃料气是焚烧炉的主要原料,同时引入天然气作为备用燃料;废液焚烧炉系统主要由焚烧炉、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引风机及烟囱组成,烟气排放口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和氯化氢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
1)报价人应按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HJ561-2010)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两台废液焚烧炉性能测试所需的全部工作。
2)报价人负责提供废液焚烧炉性能测试所需的所有物料、设备和管线,包括但不限于标准测试物、物料投加泵、物料输送管线及电气仪表等物料和设备设施;报价人提供的物料、设备设施等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并应向甲方提供所使用物料的MSDS技术说明书和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设施技术文件。
3)报价人负责性能测试须使用的设备设施的现场安装工作,报价人现场施工作业应服从甲方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甲方应配合报价人开展设备设施安装所需办理的作业票等相关手续。
4)报价人负责性能测试所使用的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和监护工作,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甲方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5)报价人负责性能测试所需的全部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焚烧废物的热值、主要有机有害组分焚毁去除率、重金属去除率、氯化氢去除率等相关指标;报价人应委托具备国家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的资格的单位负责检测工作。
6)完成性能测试工作后,报价人应拆除开展性能测试所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报价人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编制废液焚烧炉性能测试报告,并组织行业专家对测试报告开展评审,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报价人应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性能测试报告进行修改完善;评审意见认为需要进一步开展补充测试的,报价人应尽快完成补充测试并完善性能测试报告;补充完善后的性能测试报告应取得评审专家的复审意见。
8)报价人人员应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要求,接受并通过甲方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9)报价人在开展性能测试工作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设备设施、污染甲方场地,给甲方造成损失、污染的,由报价人承担相关赔偿和治理费用。
10)性能测试期间,如遇装置发生事故等紧急情况,报价人应按照甲方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撤离。
11)报价人负责准备性能测试报告评审所需要的所有资料、会议汇报资料,并负责汇报、答辩、讨论和解释,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审会议的会场费、会务费、食宿费、专家费、专家交通费及相关人员误工费等)。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报价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性能测试工作,编制完成性能测试报告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谈判文件(电子版)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4日下午17:00。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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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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