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招标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
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921000202402000093
项目编号:NY-ZC-20241021-01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87.7万
招标内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要求
供货期:自收到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②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根据所投货物属性提供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
③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备注: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至 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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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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