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开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改造项目-安全部采购监控屏幕(LED小间距0.9)
招标人
长春城开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11-12 10:00:00
招标
项目概况
长春城开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改造项目-安全部采购监控屏幕(LED小间距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HW)2024-0128
项目名称:长春城开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改造项目-安全部采购监控屏幕(LED小间距0.9)
预算金额:195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与甲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安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 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
方式:购买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至规定地点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授权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招标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6)招标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售价:2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1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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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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