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水务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管网设备部分)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水务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管网设备部分)(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沙发改〔2022〕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沙湾区华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沙湾区华盈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网设备部分(设备名称)采购进行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沙发改〔2022〕130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湾区铜河办事处、太平镇等8个镇。
2.2建设内容:对太平水厂辖区既有管网、祥宇水厂辖区管网、中阳水厂辖区管网、葫芦坝水厂辖区管网改造;配套智慧化建设。主要包括城区、乡镇、村组既有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换新水表;新建供水管网GIS系统、调度SCADA系统、DMA分区计量、管线巡检、水力模型、热线呼叫系统、营业管理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打造供水管网“一幅图、一张网、一本账、一平台”的综合性管控平台。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管网设备部分,包括设备货物及相关辅材、安装、调试、技术援
助、培训、验收等直至交付买方正常使用及售后服务(包含买方自采系统的配合工作)。其他详本项目采购清单及供货要求。
2.4供货期:经招标人认可的交货计划日期起到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签署完成为止。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的设备供应业绩或设备供应及安装业绩。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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