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重点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 I1300000001127480001002
某部医院重点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医院重点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一包:1.物资名称:电动取皮刀;数量:1台;2.物资名称:水光仪(电子注射器控制助推装置);数量:1台;3.物资名称:电离子多功能美容仪(高频手术治疗仪);数量:1台;4.物资名称:皮秒(除皱美白)激光治疗仪;数量:1台;5.物资名称:点阵激光(祛疤)治疗仪;数量:1台;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个自然月内;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 第二包:1.物资名称: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数量:1台;2.物资名称:碳纤维手术床(带牵引功能)+骨科多类型支架;数量:1台;3.物资名称:多参数心电监护仪;数量:2台;4.物资名称:注射泵;数量:1台;5.物资名称:输液泵;数量:2台;6.物资名称:热辐射治疗仪(红外热辐射理疗灯);数量:3台;7.物资名称:空气压力波治疗仪(间歇脉冲加压抗栓仪);数量:1台;8.物资名称:CPM机(下肢关节康复器);数量:1台;9.物资名称:手术头灯(手术头灯+头戴式手术放大镜);数量:1台;10.物资名称:观片灯(X射线胶片观片灯);数量:1台;11.物资名称:石膏切割器具;数量:1台;12.物资名称:普通解剖骨架;数量:1台;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自然月内;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5.项目预算: 第一包115万元、第二包182万元 ; 6.最高限价: 第一包115万元、第二包182万元 ; 7.本项目每个标包分别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在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基础上,供应商可同时报名第一包与第二包。
2.2招标范围:某部医院重点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格:第一包:供应商是代理商的应根据所投标医疗器械分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有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NMPA认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二包:1.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生产商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2.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九)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8至2024-11-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邮箱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按所投标包提供投标供应商或生产企业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申领文件时无须提供。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报名材料原件邮寄至石家庄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9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具体地址联系代理机构)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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