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煤场堆取料机无人值守控制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煤场堆取料机无人值守控制系统改造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煤场堆取料机无人值守控制系统改造项目改造已由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省公司2024年第二批技改项目和生产费用资金计划的通知》大唐鲁电生【2024】270号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煤场堆取料机无人值守控制系统改造项目
2.3建设地点: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
2.4建设规模:2000MW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具体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
2.6.1数字化煤场系统包括:
(1)煤场安全监测系统、煤场红外监测模块、煤场三维数字孪生模块、煤场盘煤管理模块、堆取料作业管理模块、数字化料场日志管理以及相关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的连接(含堆取料机无人值守和数字化煤场系统、燃料三大项系统、全厂5G、辅网DCS系统之间通讯的网络安全)。
(2)包含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施工(包括本项目所需电力供应及信号通讯和其他等辅材及施工,以及输煤集控室至煤场、大集控中心所需辅材均由投标方负责供货和安装施工)、系统调试、试运、验收等所有相关工作,确保系统完善,功能完整。
2.6.2堆取料机无人值守控制系统
(1)包括堆取料机定位模块、堆取料机安全防碰撞模块、堆取料机状态监测模块、堆取料机实时成像模块、堆取料机自动化控制模块。
(2)包括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施工(包括本项目所需电力供应及信号通讯和其他等辅材由投标方负责供货和安装施工)、系统调试、试运、验收等所有相关工作,确保系统完善,功能完整。
2.6.3智能盘煤及配煤掺烧系统
(1)具备远程一键盘煤、具备每次作业完毕后能自动实时盘煤、相关盘煤人员可以自行下载盘煤数据出具盘煤报表、盘煤结束后可进行三维建模显示燃料三大项来煤数据。
(2)根据预设的负荷需求来调控上煤量和上煤时间,根据煤质、锅炉需求等因素,制定科学的配煤掺烧方案,自动调配不同煤种的比例,实现精准控制;机组配煤规则允许用户根据不同负荷段设置配煤煤质指标(包括各掺烧煤种以及配煤后混煤的热值、硫分、挥发分等最低或最高限制),系统在配煤方案生成时将作为配煤掺烧边界条件;系统通过获取系统当前煤场的实时存煤数据并结合用户设置的规则为用户生成满足配煤需求的配煤掺烧方案列表,方案的组成包含场地(精确到具体位置)、批次、比例及综合煤质数据;配煤掺烧方案经用户补充完善及审核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配煤工单,来指导堆取料机作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
(1)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项火电机组数字化煤场管理系统(至少包含斗轮机或堆取料机无人值守,以及数字化煤场)已竣工的项目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火电机组数字化煤场管理系统(至少包含斗轮机或堆取料机无人值守,以及数字化煤场)已竣工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EPC业绩或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其余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