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财务会计部以建苏财[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新业务经营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10号(城建广场)4号楼2.1.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2197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4800.0万元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8日,竣工日期:2025年07月15日2.1.5其他:2.2招标范围:拆改加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工程施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仅限结构补强或结构补强、纠偏)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3.3.1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3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0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或室内装修改造工程(不包含厂房、住宅及商住楼)(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收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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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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