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枞阳县枞阳风电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报告编制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枞阳县枞阳风电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报告编制已由安徽省能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徽省能源局局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次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枞阳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企业自筹:8:2,招标人为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枞阳县枞阳风电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报告编制
2.3建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
2.4建设规模:50MW。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2个月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竣工图编制及机组投产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等。(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风机选型结果的复核(如有较大的偏差,重新编制风机选型报
告),地形图测绘(升压站、风机、箱变用地1:500,场内其他区域1:2000)、风场地质勘察、风资源复核、风机微观选址、风场进场道路及检修道路勘测设计、风机和风机箱变基础勘测设计、升压站土建及安装设计、35kV集电线路土建及安装设计、接地网设计、所有土建工程检桩验槽。整个风电项目的勘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图纸交底和现场设代等)以及相关施工招标、设备、材料招标的技术文件编制等(含参加招评标工作及设计联络会、提供可满足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工程控制桩测设,配合达标投产工作、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篇、消防专篇、安全设施设计等工程专篇的编制工作等,参加审查会,并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
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个(50MW容量)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
3.2.4人员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个(50MW容量)及以上已完成的风电场勘察设计阶段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不包含预可研、可研业绩和分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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