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抚河流域西部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森林防灭火无人机)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GD2024010231
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抚河流域西部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森林防灭火无人机)采购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46696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69857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抚购2023F001101841
江西省抚州市抚河流域西部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森林防灭火无人机)采购
1
批
4600000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特殊行业(仅限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投标人允许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否则为无效响应(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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