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基于数字孪生海上风电智慧运管关键技术研究招标
1.招标条件
海南公司大唐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基于数字孪生的海上风电智慧运管关键技术研究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琼发改能源函[2022]812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20%/80%,招标人为大唐(儋州)海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海南公司大唐儋州12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基于数字孪生的海上风电智慧运管关键技术研究
2.3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
2.4建设规模:600MW
2.5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6招标范围:“基于数字孪生的海上风电智慧运管关键技术
研究”项目。其中,包括项目研究内容、项目研究路线、项目成果以及项目中涉及的各系统及设备装置的功能结构、性能参数、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基于数字孪生的海上风电智慧运管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以大唐《智慧电厂技术指引-风电》为指导,以大唐海南儋州海上风电场筹建为背景,以建设过程中的数字孪生平台为基础,充分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规划海上风电智慧运维关键环节业务,研制一套国内技术领先和功能先进的可视化、协同化、一体化海上风电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平台具备风电场三维数字孪生可视化平台、风电运行智能监视、大数据智能分析及预警、状态监测分析及故障诊断、智能生产管理系统、电站信息管理、电站智能巡检系统、智能仓储系统、功率预测优化、安全防护系统等
7运管功能,并研发、部署相应的软硬件设备。投标人针对本软件系统分别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智慧风电系统所需的硬件及软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并提供CMMI5级及以上证书;须具有并提供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三级及以上证书。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低于2项风电智慧信息化系统(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建设或1项新能源集控中心信息化系统建设。(业绩证明要求提供投标人合同或技术协议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签字页、签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备注: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2.3人员资质要求:项目经理具有PMP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4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3.2.2业绩要求的项目建设经验,并提供合同或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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