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工程项目110kV外线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一、投标人需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满足①或②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至少完成过1个110kV以上(含110kV)线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相关合同、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合同相关业绩实施内容、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或竣(交)工验收备案证书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
①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B证;
②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
③在国内至少1个110kV以上(含110kV)线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提供证明材料;
④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2024年1月1日以后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⑤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本次投标项目经理与中标后派驻项目经理一致,提供承诺函。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7.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工程概况
江苏省液化天然气储运调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一期、二期位于南通市如东县洋口港西太阳沙人工岛,共规划建设4座20×104m3LNG储罐和配套工艺设备,以及配套辅助及公用工程设施。工程正处于建设期,建成后,接收站总罐容为80×104m3,接卸能力为600×104t/a,槽车装车能力为80×104t/a,最大气化外输能力为6000×104m3/d。
三、招标范围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技术规格书范围内的物资采购、施工、调试、验收、试运行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临水、临电、临路、场地平整、电缆沟、电缆井、排管、拉管、接地等所有土建部分;保护管、槽盒、电缆、电缆支架、密封装置、标志桩、警示牌、指示地钉、警示膜、电缆敷设连接、电缆防火、调试、验收、输电线路试运行等所有安装部分。
四、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五、工期计划安排
2025年2月15日竣工受电。
六、购买标书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17: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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