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2025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2025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昌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2025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
2.2招标编号:M410
2.3项目概况:
2.3.1基本情况:
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天,年处理垃圾约21.9万吨,配置1条6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台12MW汽轮机+15MW发电机组,项目于2023年10月投产。
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18吨、飞灰螯合物约22吨,年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7700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内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7700吨。
2.3.2烟气净化工艺:
本项目烟气净化均采用“SNCR+半干法+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预留SCR脱硝安装场地”工艺。
2.3.3飞灰处理工艺:
收集到飞灰仓里的飞灰由控制卸灰阀均匀的输送至输灰机,再由输灰机将飞灰输送至搅拌机,飞灰在搅拌机内与螯合剂和水按比例进行充分的混合,以达到稳定化处理效果。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搅拌机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通过下灰口进行装袋,然后转运至飞灰暂存间,将飞灰吨袋堆放在飞灰暂存间存储3~7天,化验合格后装车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2.3.4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是庙尔沟乡和谐二村以北1.8km处。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2招标范围
(1)交接界面:飞灰收集斗式提升机(包括斗式提升机)开始至飞灰螯合物打包机(包括打包机)之间的所有生产设备(含仓顶输灰机电动插板阀、及螯合剂配药及加药系统),以及飞灰稳定化车间和飞灰暂存车间内的所有生产设施(含消防、照明、办公等设施)为投标人的负责工作范围。
(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飞灰进行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包括:提供稳定化螯合处理药剂和吨袋,制定飞灰稳定化处理方案、负责飞灰螯合的运行操作及堵灰时清堵和处理工作,负责飞灰稳定化车间内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提供转移所用的叉车(含燃料),负责飞灰螯合生产数据填报和资料建档,负责原灰、飞灰螯合物定期检测和调整加药方案,负责场地清扫保洁区域内沟池的清理,负责飞灰稳定化后的包装、厂内转移及外运装车相关的运营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昌吉项目2024-2025年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3.3服务期限:暂定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4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5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6技术要求:
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2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至少2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运维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4.3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4其他要求
4.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8日18时00分前下载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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