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吉星肉类交易中心冷库安装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NCZB-2024-06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海吉星肉类交易中心冷库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315.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改造的范围为建筑内部增加独立冷藏间,主要使用功能为储存肉类等,单个 冷库使用面积约为10平方米,净高2.7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海吉星肉类交易中心冷库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海吉星肉类交易中心冷库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单位须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3、投标单位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 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并提供开标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开标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 公章;
5.投标单位须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投标单位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资格,且为建筑工程专业,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兼任项目负责人)投 标人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津建筑[2012]141号或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执行; 注一级注册建造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符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本市二 级建造师注册实行电子化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住建建市函【2021】44号)规定。
8、开标当天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1日16时00分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上
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请投标单位持营业执照、授权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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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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