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竞秀区城乡一体化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商砼招标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保定市竞秀区城乡一体化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2、工程地点:保定市竞秀区
3、建设单位:河北创秀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4、工程概况: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招标
2、质量要求:
2.1原材料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2.1.1水泥
2.1.1.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J1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1.1.2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1.1.3结构用普通混凝土的配制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小于42.5级,水泥的碱含量不能超过0.6%。
2.1.1.4水泥在使用前,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并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相关报告各项品质指标齐全,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全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2.1.2、矿物掺合料
2.1.2.1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的有关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有关规定,钢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的有关规定,其他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满足混凝土性能要求;矿物掺合料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
2.1.2.2用于预拌混凝土的粉煤灰应采用I级或II级产品,碱含量不大于1.5%。III级粉煤灰不得用于结构工程。
2.1.3、细骨料
2.1.3.1细骨料宜选用中砂,要求有良好的级配。
2.1.3.2要求低碱活性骨料,砂的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大于3.0%;泥块含量小于1.0%,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
2.1.3.3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2.1.4、粗骨料
2.1.4.1粒径5~25mm,质地坚硬,连续级配的碎石或卵石。
2.1.4.2要求使用低碱活性骨料,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碎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15%,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
2.1.4.3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
2.1.5、外加剂
2.1.5.1普通混凝土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使用外加剂,但必须根据所用水泥品种、矿物掺合料、工程对象和施工工艺由试验确定其种类、含量等技术参数。
2.1.5.2外加剂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和外加剂匀质性两方面,混凝土性能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减水率、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度比,外加剂匀质性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PH值、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
2.2、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和当地的有关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19)。
2.3、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2.3.1、基本要求:建筑混凝土的质量水平应满足混凝土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GB/T14902-2016。
2.3.2、预拌混凝土强度要求:每种强度等级混凝土浇注前7天必须提供混凝土试配单及试配记录,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本工程的混凝土浇注施工;
2.3.3、预拌混凝土坍落度要求:抗渗混凝土140mm~160mm,顶板泵送混凝土160mm~180mm,墙柱泵送混凝土180mm~200mm,高温天气适当调整±20mm,泵送混凝土入泵前坍落度每小时损失值小于30mm,坍落度总损失值小于60mm。
2.4、预拌混凝土初、终凝时间:混凝土初凝时间控制在2h。混凝土终凝时间控制在8h。
2.5、预拌混凝土的运送
2.5.1、运送时,运输车应保持混凝土搅拌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离析现象,且根据泵送混凝土规程以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
2.5.2、任何情况均严禁加水,即:乙方司机及其他人员在运送和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向混凝土罐车中加水。
2.5.3、搅拌站必须保证砼供应速度,合格混凝土相邻两车间隔严禁大于1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混凝土。
2.5.4、预拌混凝土从开盘至浇筑浇筑现场不应超过1小时。
2.6、资料要求
2.6.1、资料管理执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文件要求,技术资料必须齐全与实际所用材料相符;
2.6.2、提交高性能、高标号混凝土施工的业绩证明材料;
2.6.3、每种强度等级混凝土浇注前7天必须提供混凝土试配单及试配记录,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本工程的混凝土浇注施工;
2.6.4、提供搅拌站试验室的资质,每批混凝土浇注时随第一车附带《混凝土开盘鉴定》、《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原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外加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掺合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以及《混凝土碱含量计算书》等资料一式三份(其中《混凝土碱总量计算书》一式四份)。由于乙方不能在浇注前提供齐全合格的供应物资资料,或在浇注前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6.5、提交原材碱含量报告和单方碱含量计算书,使用低碱活性集料配制混凝土;
2.6.6、预拌混凝土浇注完成后28~30之间,搅拌站必须将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交回项目部;
2.6.7、环境保护要求:供需双方必须执行《环境、安全管理协议》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供方必须使用环保型外加剂,选定外加剂时必须是经过项目部认可的产品;供方不能因需方同意使用而免除相关责任,若因使用外加剂后产生有害有毒刺激性气体,造成的经济损失与影响全部由供方负责。
2.6.8、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写明工程名称、部位、强度等级、抗渗等级、配合比编号等);(混凝土浇筑30天内补齐)
2.6.9、混凝土碱含量、氯化物含量的计算,并符合现行标准要求,总含碱量限值为3kg/m³;
2.6.10、混凝土运输单;
2.6.1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说明书;
2.6.12、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及达到受冻临界强度时的成熟度。
2.7、环保要求: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GB50325—2001环保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3、交货地点:保定市竞秀区。
4、交货日期:2024.11.15-2024.12.31,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5、样品要求:。
6、资料要求:提供搅拌站试验室的资质,每批混凝土浇注时随第一车附带《混凝土开盘鉴定》、《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通知单》、原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外加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掺合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以及《混凝土碱含量计算书》等资料一式三份(其中《混凝土碱总量计算书》一式四份)。
7、其他要求:无
8、评标方法:合理最低价。
9、本次招标采用轮报价,排名前名可参与二次投标。
第三条:投标保证金.
1、缴纳单位:无要求。
2、缴纳金额:无要求。
3、返还条款:无要求。
第四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金要求:无要求。
2、纳税资格要求:。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5、投标单位成立时间满两年。
第五条: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总量:C25,1499m³
2、品牌/厂家要求:。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卸车费、利息、税率。
第六条:结算方式
1、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抵房、银行承兑、供应链(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支付产生的相关财务费用由材料招标方承担);不低于材料费总额的10%为抵房支付。
2、支付时间:预计2025年4月之前付至已供货款的100%,具体支付进度按照建设单位拨款情况进行支付。
第八条:时间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1:00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日13: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