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洗选中心地面加工系统黑灯工厂建设服务招标
第一章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洗选中心地面加工系统黑灯工厂建设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076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体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屯宝煤矿位于准南煤田硫磺沟矿区西部4号井田,行政区划隶属昌吉市硫磺沟镇管辖;红沙泉煤矿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芨芨湖镇,属于西黑山矿区;准东露天煤矿位于准东经济开发区内,外部建设条件优越,交通较方便。本矿距吉木萨尔县120km,距乌鲁木齐市218km,向西距216国道10km,行政区划属吉木萨尔县三台镇管辖。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仅划分1个标段(包)。本项目通过对准东煤矿、红沙泉煤矿及屯宝煤矿三个单位的选煤厂进行智能化升级,使之符合国家能源集团“黑灯工厂”智能化建设的要求。项目主要包括设备健康检测系统、自动清洗系统、智能照明及人员定位系统、智能供配电系统建设等内容。系统平台具有智能照明控制管理、智能远程控制、实时监测、智能感应、异常报警、能耗统计、亮灯时间统计、人员定位实时位置监控管理、人员历史轨迹回放、电子围栏、SOS报警、视频联动等功能。系统软件架构为B/S架构,支持接入综合智能一体化生产控制平台;系统软件提供开放式数据接口,支持接入第三方系统。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
2.1.4服务地点:准东煤矿、红沙泉煤矿及屯宝煤矿
2.2其他:为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投标人需在三个施工地点同时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智能化选煤厂建设或改造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30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04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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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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