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文名称及编号教发函[2024]49号、教发函[2024]51号、教发司[2024]88号、教发函[2024]202号、教发函[2024]203号、教发函[2024]204号、教发函[2024]205号、教发函[2024]224号、教发函[2024]225号、教发函[2024]226号、教发函[2024]227号、教发函[2024]228号、教发函[2024]229号、教发函[2024]243号,建设单位为湖南大学,项目总投资为50122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资金,均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1.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湘江科学城。东侧为潇湘大道,西侧为潭州大道,南侧为长株潭绿心,北侧为白泉河;
1.2.3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主要为入驻的1万人(7500名学生、2500名教职与科研人员)提供教学、科研、生活的场所。项目建设范围由P11-A01(用地面积为32488平方米,约48.73亩)、P11-A05(用地面积为744969平方米,约1117.45亩)两个用地红线组成。用地总面积为1166.18亩。
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8栋学院科研建筑(9个学院集群)、高端装备集群智能制造中心(4栋)、图书信息交流中心(2栋)、1栋前沿科学实验中心、8栋宿舍及生活配套、1栋食堂、1处田径场及室外运动场地(含1栋风雨运动区)、配套地下室(含设备用房及人防)。
一标段:总建筑面积282705.49㎡,总造价169225.823484万元。包含①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学生宿舍东区(67800.87㎡)、学生宿舍西区(85020.81㎡)、公共管理与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829.71㎡)、图书信息服务中心(55143.88㎡)、前沿科学实验中心(40157.12㎡),田径运动区(13753.10㎡,单跨跨度40.8m的建筑工程);②风景园林(造价约7000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555■天(日历日,下同)□月□年;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1.4招标范围:湖南大学科创港校区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范围为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部分:除方案、初步设计以外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备案),含施工现场设计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公示的初步设计图纸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纸,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设备购置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公示的初步设计图纸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等。
以上所述的工程承包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承包人应认真研究发包人要求、设计要求、设计基础资料及有关文件、图纸,从而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内容。以上未列明细,但设计要求及设计图纸范围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和发包人完善相关使用功能和合理装饰装修所指令的项目亦属本工程承包的范围。
1.5质量标准:
1.5.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及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达到相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和施工图审查。需满足发包人对品质提升所提出的相关要求。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满足发包人要求。
1.5.2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现行技术质量规范和设计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以及满足设备联合试运转要求和验收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保证其设备在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设备使用寿命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承包人设备出厂前均应经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保证质量完全合格。
1.5.3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等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标准。承诺本项目在实施全过程中,按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申报标准执行,力争获评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1.6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
1.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二标段。
一标段:14栋地上建筑及2处地下室(A区地下室及B区地下室)、1处室外田径场、山体区及本标段建设范围内相应的室外工程。包括①14栋地上建筑分别为:图书信息服务中心(1#、23#栋)、公共管理与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栋)、前沿科学实验中心(11#栋)、学生宿舍西区(12#、13#、14#、19#及20#栋,含一站式学生服务社区)、学生宿舍东区(15#、16#、17#及18#栋,含一站式学生服务社区)、田径运动区(24#栋);②附属道路工程包括外环路:横一路至纵四路(到横三路交点)至横三路至纵一路、纵三路至横三路交点(不包括北门)、纵三路(从横三路交点至南北区宿舍南侧)、横二路(从西侧至纵二路交点);③园林工程。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标段:(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的关键岗位任职。(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
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10-30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2-05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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