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峡监狱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三峡监狱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三峡监狱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
700,000.00元
1
套
满足医院用于腹部、泌尿、妇产、成人心脏、胎儿心脏、新生儿及小儿,外周血管,小器官、肌肉骨骼、神经等方面的临床诊断和科研教学工作。
最高限价总计:7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并可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均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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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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