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周北热电有限公司新建燃煤亚临界背压机组替代整合项目第三批辅机设备(第二批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江阴周北热电有限公司新建燃煤亚临界背压机组替代整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阴周北热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2×450t/h亚临界锅炉+2×70MW级背压汽轮机供热燃煤机组。
江阴周北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江东村工业园区,东临砂山大道,西临张家港河,北侧为河浜,与张家港河相通,已建有卸煤码头。主入口在东侧,进厂道路由砂山大道转承西桥路向西直接进厂。江阴周北热电有限公司现有2×170t/h高压煤粉锅炉+2×24MW抽凝机机组。
本工程利用现有预留场地规划建设三台机组,本期拟建设2×450t/h亚临界锅炉+2×70MW级背压汽轮机供热燃煤机组。
本工程2台机组建成后,替代整合江阴热电#1、2锅炉和江阴周北热电#1、2抽凝机组。此亚临界一次再热背压机组单机额定低压蒸汽供汽量约为270t/h,机组效率远高于周北热电#1、2抽凝机组效率。此项目完全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能源政策,可以达到降低煤炭消耗总量和减少碳排放指标的目的。
本工程计划2024年11月开工,2026年3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6年5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8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电动蝶阀、液控蝶阀及松套传力接头设备
标段2:闭式水换热器设备
标段3:入炉煤、入厂煤皮带中部采样装置设备
标段4:筒仓电梯设备
标段5:灰库卸料及气化风相关设备
标段6:低压干式变压器设备
标段7:UPS设备
标段8:直流屏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电动蝶阀、液控蝶阀及松套传力接头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液控蝶阀及松套传力接头设备的国内业绩3份(提供能体现以上业绩要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闭式水换热器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闭式水换热器设备的国内业绩5份(提供能体现以上业绩要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3:入炉煤、入厂煤皮带中部采样装置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输煤皮带中部采样装置的国内业绩5份(提供能体现以上业绩要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4:筒仓电梯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若投标人为制造(生产)商,必须具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载货电梯);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具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载货电梯),并提供所投品牌的电梯制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所投品牌的电梯制造(生产)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载货电梯)(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品牌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3个用户的电梯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等证明文件);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电梯,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5:灰库卸料及气化风相关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灰库气化风相关设备的国内业绩1份(提供能体现以上业绩要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6:低压干式变压器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低压干式变压器设备的国内业绩5份(提供能体现以上业绩要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的变压器必须达到《GB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1级能效水平(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7:UPS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按照IEC标准或者GB测试的型式试验报告,样品容量需120kVA及以上(提供型式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UPS设备(容量≥120kVA)的国内业绩3份(提供能体现以上业绩要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8:直流屏设备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直流屏成套设备(非改造项目业绩)的国内业绩3份(提供能体现以上业绩要素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11月6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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