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物业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餐饮服务物资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物业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餐饮服务物资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被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物业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高速物业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强山东高速物业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单位餐饮服务物资采购管理,提升就餐人员满意度,提高菜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拟通过入围采购的方式建立物资供应商库。
结合餐饮服务物资配送实际情况,该项目拟划分为四个合同段,分别为时蔬水果类、生鲜冻品水产类、粮油类、调味品类。每类物资拟选取2-4家优质供应商入围。该项目实际产生费用以能满足实际用餐人员需求以及市场物价水平等一系列不可控因素影响,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此次采购拟通过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通过公开征集供应商、综合评分的评审方法(仅对潜在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第二步,按季度确定一次实际供货供应商,分别在每季度初组织入围供应商报价,参照发改委公布的物资指导价标准,同时不定期考察各类食材批发市场价格情况,以官方公布的食材品类及单价作为参考,对比入围供应商报价,按照低价确定该季度实际供货的供应商,签订供货订单。
2.2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期满时,可选择续签或终止合同,合同期内对服务单位进行2次考核,考核合格的供应商可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为一年一签,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考核不合格的将终止服务。
2.3采购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政府部门(含事业单位)或军队或国有企业或学校食堂餐厅食材配送的业绩,且合同金额累计时蔬水果类、生鲜冻品水产类200万元及以上、粮油类100万元及以上、调味品类30万元及以上(如无合同金额,须提供合同双方盖章的结算单),需提供业绩合同或结算单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3财务要求: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要求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信誉要求:
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报价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被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9:00至2024年11月2日17:00(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4年11月7日09:3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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