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投新水源海水综合利用一体化工程(一期)一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投新水源海水综合利用一体化工程(一期)一标段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经备字〔2024〕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渤投新水源海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河北渤投新水源海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渤投新水源海水综合利用一体化工程(一期)一标段;2.1.2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产业园区;2.1.3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一标段拟建设提升泵房、预处理车间、膜处理车间、送水泵房、综合楼、门卫室、沉砂池、沉淀池及其配套设施。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2.1.6工期要求:计划施工总工期18个月;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期(开标日前在本单位连续六个月以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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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109:00至2024-11-06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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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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