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堆体稳定性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堆体稳定性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B-FW-20240904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堆体稳定性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99.4万元
招标内容:1、基础调查工作:现场走访踏勘、历年填埋等基本情况调查、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收集;
2、现场外业、取样:①填埋堆体内钻孔不少于23个(垃圾采样,钻孔分析填埋垃圾分层情况,监测水位,计算堆体稳定),单孔平均深度约19米;②取垃圾样不少于10组,开展垃圾基本特性测试;③库区垃圾坝下游区域钻孔2个,单孔平均深度约25m;④现场勘察技术工作费;
3、原位测试:①利用堆体新建设的14个勘察孔,下水位管建成堆体水位观测井,开展堆体滞水位监测;②利用堆体内新建设的9个勘察孔,安装孔隙水压力计,开展堆体主水位监测;③开展水位观测井内的填埋气组分测试,主要包含硫化氢、甲烷等气体;④现状堆体测试技术工作费;
4、室内实验:①垃圾试样基本特性实验(物理组分及含水率);②室内试验技术工作费;
5、报告分析评价:①堆体现状稳定评估与潜在风险分析;②垃圾堆体稳定控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提供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注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编制单位应当具备垃圾堆体稳定性评估的技术能力,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垃圾堆体稳定性评估报告(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垃圾堆体稳定性评估报告(表)的编制主持人、审核人还应当为取得相关专业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同人员。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
5.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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