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年重点选题策划与媒体集中采访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宣传企业品牌,提升企业形象,中国电信湖北公司2024年将围绕公司重点工作,开展宣传主题策划,组织中央在汉及省内主流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宣传公司重点业务,形成软文并在各大媒体推广投放,现需针对以上内容采购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
1.2采购内容: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组织中央在汉及省内主流媒体(是指由党政机关主办,公开发行、传播的报刊、电台、电视台,包括依托报刊、电台、电视台开办的新媒体网络平台,如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社、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荆楚网等类似媒体)深入湖北公司采访宣传重点业务,每季度策划重点选题、每月组织集中采访;并负责媒体推广服务。
(1)重点选题策划
每季度策划重点选题包括但不限于:①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接应集团宣传主题,组织策划和集体采访;②5G建设与场景应用:通过集中采访宣传,增强中国电信5G品牌曝光度,保持湖北电信5G品牌形象领先地位;③云改数转:加大天翼云宣传力度;④网信安全:抢占网信安全技术、人才制高点,塑造品质卓越、责任担当的企业形象;⑤乡村振兴:集中采访报道农产品网行天下经典案例,协助前端稳固和防守农村通信市场:⑥要客服务:通过媒体充分宣传,加深金融、航空、港航、铁路、公安等重要客户紧密合作关系;⑦通信保障: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紧急救援等通信保障;⑧优质服务:围绕提速降费、装维服务、关怀老年人等内容策划主题宣传,提升用户服务感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⑨先进典型:持续策划宣传企业先进典型,提升企业美誉度。每季度提供不少于2个策划方案,全年不少于10个策划方案。
(2)集中采访
每月组织集中采访。供应商组织中央在汉和省内主流媒体(7至8名记者)深入中国电信湖北公司及地市各分公司采访重点业务,全年集中采访不少于12次,采访后2日内,供应商协助媒体撰写相关宣传软文。供应商负责提供采访所需的相关宣传品(创意平面设计、宣传展板、执行手册、客户调查表等)的策划与设计、制作服务。
(3)媒体推广投放服务
①供应商负责协助中央在汉媒体及省内主流媒体在各自媒体上投放重点选题采访宣传软文。
②媒体推广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
③全年软文传播数量不少于40篇。
1.2.2实施地点:湖北省;
1.2.3质量要求:合格;
1.2.4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1.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10048运营服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4.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宣传策划服务类)。以单项合同或订单(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如提供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作为该框架或集中采购合同金额计入业绩总额内。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单项合同时间以双方签订落款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
2.1.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廉洁响应承诺书。
2.1.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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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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