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客车镉镍蓄电池及配件招标采购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客车镉镍蓄电池及配件招标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客车镉镍蓄电池及配件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JD03-2025JZ043包:客车镉镍蓄电池及配件,包件项数为:9个;
交货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交货地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各段及分库;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 JD03-2025JZ043包:客车镉镍蓄电池及配件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区域,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授权单位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2)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具有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铁道客车碱性蓄电池暂行技术条件》(TJ/CL424-2014)标准出具的采购年度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提供其代理产品制造商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招标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在国内铁路行业同类产品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09:00至2024年11月6日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JD03-2025JZ043: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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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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